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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外的餐馆里吃饭,有一个和国内很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在付账的时候,咱们中国的饭馆通常可以打折或者抹零,而国外不但不能打折,还通常需要多给一些,作为服务员的服务费,或者俗称的“小费”。

  小费的历史来源有很多说法,通常认为它起源于近代的英国,那时候很多伦敦的餐厅会在餐桌上放一只碗,帖一个条子写道:“为保证迅速服务”。顾客放零钱进去,就可以得到更为迅速和周到的服务。这么想想,那时的小费其实更类似于一种“加急费”。但随着时代的演变,付小费不再是饭前而是结帐的时候了。而且随着小费数额的逐渐提高,和它从一种对额外努力的褒奖变成了默认必须支付的数额,越来越多的人对小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也产生了怀疑。

  纵观世界,目前小费文化最强大的当属美国。在美国的餐馆里吃一顿晚饭,通常需要支付菜价15%以上的小费,而且据说如果给得太少,服务员真的会脸色难看并和客人理论。欧洲通常没有关于小费的强制要求。我以前在荷兰的生活经验是,如果是去普通餐馆吃晚饭,付账的时候把金额向上取近似或者再加一两欧元就可以了。正式一点的晚餐大概给5%-10%的小费。旁边的德国大体也遵循5%-10%的惯例。亚洲的日本和韩国通常不收小费,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地区会收10%的服务费,但是是自动加在账单里的,不需要额外计算和支付。

  那么,应该怎样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待小费呢?从劳动报酬角度说,一般认为,美国餐馆需要给比较高的小费,主要是因为服务员的基础工资很低,甚至为零,所以如果客人不给小费的话,服务员就难以维持生计了。而欧洲国家大多为餐馆服务员提供较好的工资和劳动保障,所以不需要过分依赖小费。从这个角度说,可以认为美国的制度使得餐馆占便宜,而社会吃亏:如果服务员工资低的话,老板就可以打出较低的菜价吸引顾客,虽然理性的顾客可能意识到服务员的工资最终会由小费支付,但由于行为经济学上常说的“心理账户”效应,他们还是会因此低估在餐馆吃饭的成本,从而更多地关顾餐馆。但同时,如果让服务员的收入以现金小费的形式而不是工资获得,会大大增加政府征收所得税的难度。这样很多本来应该餐馆老板代缴的税,就通过现金交易的形式被无形中避掉了。

  从激励的角度来讲,以菜价固定比例收取的小费会使服务员更有激励推荐顾客点比较贵的菜,并且对点菜比较贵的客人服务更好。从最大化餐馆利润的角度,这个制度可能是有利的,因为它保证了服务员有限的努力被投入到最产生利润的顾客身上。但从社会文化来说,它可能促进“势利眼”文化的增长。如果点菜少而便宜的顾客因此造成的心理不舒服的感觉大过了点菜多而贵的顾客的快乐的增加,这也可能引起消费者总效用的降低。

  那么,消费者能从给小费中获得什么好处呢?如果从单纯的博弈论,也就是贯序博弈的角度,理性的顾客在没有强制要求情况下所支付的小费都应该为零,而实际中往往不是这样。可能的原因有:第一,顾客和餐馆的博弈可能是长期重复的,所以顾客可能想建立好的声誉,或者用“效率工资”的方式维持自己得到的好的服务水平;第二,小费制度虽然不一定保证服务都是高质量的,但还是可以惩罚服务特别差的服务员。这一点来说,欧美小费制度的差别确实造成了欧洲服务员的服务平均而言比美国服务员慢很多,而且没有美国服务员爱和顾客说话。当然,对于我这种吃饭时候喜欢安静的人,我有时候也觉得美国服务员有点激励过强,所以说的话有点太多了。最后,根据行为经济学的“社会偏好”和“利他偏好”理论,也许有的顾客确实可以从慷慨给与中获得快乐,所以他们愿意大手笔地给小费,也许也是生活中的乐事之一。

 

原载于《经济学家茶座》

图片来自:By Scott Sanchez at English Wikipedia - Transferred from en.wikipedia to Commons., Public Domain,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182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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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特

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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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学助理教授。2012年获阿姆斯特丹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领域为实验经济学,行为金融和房地产经济学。研究成果发表于Economic Journal,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Real Estate Economics,《经济研究》和《世界经济》等国内外期刊。新浪微博“包特_实验经济金融”,研究网站:baote.weeb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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